提单批注纠纷法律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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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芳.提单批注纠纷法律对策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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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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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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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教委文科重点科研项目:《提单制度解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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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承运人行使提单批注权固然平衡了其凭提单记载交付货物义务的严格性,但一定程度上亦与托运人转卖货物以及信用证下的结汇利益形成冲突,从而酿成提单批注纠纷。既往理论研究对提单批注纠纷解决之道仅着眼于提单批注权行使条件法律标准确定方面。本文通过对提单批注权法律性质及其确定其行使条件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了传统理论研究思路是无法破解承、托双方利益冲突的僵局,只有另辟蹊径认可提单批注保函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才能有效缓解承运人因放弃提单批注而可能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压力与焦虑,对冲承运人的风险。故而,提单批注保函合法性才是制约、平衡承运人行使批注权尺度范围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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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提单批注权 提单批注纠纷 提单批注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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