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给付行政中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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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建华.论给付行政中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J].学术论坛,2009,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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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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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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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给付行政源自生存照顾之理念,是一种基于现代社会政府以追求社会公平为目标,以造福民众、服务社会为理念的行政形态.法律保留原则在给付行政中的适用,从根本上说不能与行政法发展的思想脉络相违背,它既要实现行政法的形式正义,同时也必须有效地实现行政法的实质正义.在给付行政中,法律不宜对给付内容作过多的限定,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公开、行政听证、行政回避以及说明理由等制度,严格控制其行政过程,以防止其对公益的恣意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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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义 效率 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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