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辞侮辱的典型事实形态及其刑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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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小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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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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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肆意谩骂、恶毒攻击及披露身体隐私是网络言辞侮辱的三种典型事实形态。是否存在流氓动机,是区分在网络上肆意谩骂的侮辱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标志。综合分析所攻击的事件的性质、攻击言辞的真实性、攻击的激烈程度以及社会观念对攻击的容忍度这四项要素,是认定网络恶毒攻击的关键。在网络上传播非强制场合的妇女裸体视频的,只能构成侮辱罪;而传播强制性侮辱的裸体视频的,则系强制侮辱罪与侮辱罪的法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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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言辞侮辱 刑法定性 网络肆意谩骂 网络恶毒攻击 网络披露身体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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