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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言辞侮辱的典型事实形态及其刑法定性
作者姓名:张小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摘    要:肆意谩骂、恶毒攻击及披露身体隐私是网络言辞侮辱的三种典型事实形态。是否存在流氓动机,是区分在网络上肆意谩骂的侮辱罪与寻衅滋事罪的标志。综合分析所攻击的事件的性质、攻击言辞的真实性、攻击的激烈程度以及社会观念对攻击的容忍度这四项要素,是认定网络恶毒攻击的关键。在网络上传播非强制场合的妇女裸体视频的,只能构成侮辱罪;而传播强制性侮辱的裸体视频的,则系强制侮辱罪与侮辱罪的法条竞合犯。

关 键 词:网络言辞侮辱  刑法定性  网络肆意谩骂  网络恶毒攻击  网络披露身体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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