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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治德治人治——试论先秦儒家法律思想
引用本文:刘港.礼治德治人治——试论先秦儒家法律思想[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7(6):170-172.
作者姓名:刘港
作者单位: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湖南,长沙,410205
摘    要:儒家法律思想的发展,可分为先秦儒家法律思想和秦汉以后的正统儒家法律思想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孔孟为代表,后一阶段以荀况为代表.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观点是"礼治"、"德治"、"人治".这三者互相渗透、互相作用,不可分割.同时,儒家法律思想也不排除法治.

关 键 词:先秦儒家  法律思想  礼治  德治  人治
文章编号:1008-939X(2006)06-0170-03
修稿时间:200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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