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形式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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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海澄.论形式美[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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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海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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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形式美”,是指在人类自身、自然界和人工产品(包括艺术)中普遍存在着的由一定的色、形、音所构成的形式之美。诸如整齐、节奏、对称、均衡、比例、和谐、主从、层次、生动、完整、多样的统一等,在审美历史的发展中象逻辑的格一样固定下来,成为形式美的法则和规律。它不仅可以与广泛的社会内容相结合,表现这些社会内容,而且其本身也不是没有内容的,只不过它的内容较隐蔽,不易为人们所觉察而已。我们不仅要研究形式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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