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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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礼亭 吕进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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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海运学院,法律系,上海,20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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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船承运人 ,是指自己不拥有和经营船舶 ,但能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提供的货载 ,签发自己的提单或相应的运输单证 ,收取运费 ,履行运输责任的经营人。无船承运人处于何种法律地位 ,是由其民事活动的内容决定的。相对方不同 ,其法律地位也随之改变。无船承运人的提单只有无船承运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发。无船承运人应把提单签发给交运货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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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船承运人 托运人 实际承运人 法律地位 提单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3)06-013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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