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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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江峰.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J].社区,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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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江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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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北京一位读者咨询:我是一家日资公司的员工,从2002年4月起入职该公司,公司每年年底都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约定我从事采购工作。2008年的劳动合同是在2008年1月4日签订的。2008年12月21日,公司通知我,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并向我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可是我还想在公司继续工作。请问:公司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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