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贪污罪与盗窃罪同属于我国刑法第二编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以二者侵犯财产数额大体一致,情节基本相同为前提,加以类比,可以明显地看出,立法上对贪污罪的惩处严于盗窃罪。但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关于贪污罪几个问题”(引自1985年7月31日《中国法制报》)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引自1984年《人民司法》第12期,以下简称《两院两个解答》)来看,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贪污罪似乎宽于盗窃罪。本着学习和探讨的态度,仅就贪污罪与盗窃罪的惩处问题,作些粗浅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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