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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各民族法律道德伦理思想考述
作者姓名:那仁毕力格  王玉琳  萨其拉
作者单位:1. 内蒙古财经大学人文学院;3.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杂志社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价值观研究”(项目批准号:15XMZ052)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
中国古代各民族法律道德思想既有自然万物相互依存的生态伦理思想基础,又有人与人和谐相处、交融相谐的社会伦理道德意涵。法律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阶段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规范化和合理化的社会行为准则。古代惯例和习惯法是当时主要的行为准则,是法律的前身。古代社会生活惯例逐渐发展成习惯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逐渐提升为律令和法典。律令、法典、社会治理行为包含法律道德伦理意识,在社会生活规范行为上得到体现。

关 键 词:中国  古代各民族  法律道德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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