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循化厅藏族部落纠纷解决的社会过程——以同光朝卡加与隆哇、沙沟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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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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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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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清民国时期青海藏事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0VJXG007)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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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同光朝循化厅卡加与隆哇、沙沟的部落诉讼纠纷,在乡老调处与官府压力下,以审判方式解决。其最后判决,以乡老评议为基础,由官府断结完成,实兼具合意与强制性质。这种判决在清末循化厅藏族部落纠纷解决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纠纷解决方式。通过这一方式,清政府吸纳地方传统力量维持当地社会秩序,维护与建设王朝的正统性与权威性;地方传统力量借助官府权威行使社会政治权力,参与地方事务管理。国家与地方在这种互动中共同完成对地方秩序的整合。这一纠纷解决方式,实际上也反映了清王朝在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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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末 藏族 循化厅 部落纠纷 社会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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