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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时讯
摘    要:2001年底,_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出台了《东营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街道负责管理,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备案。社区工作人员与所在街道签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由区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在聘任期内双方要按照聘用合同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聘用合同的内容山区民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社区工作人员进入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居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在本街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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