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构建和谐社会在刑事惩罚性教育方面的有益尝试 |
| |
引用本文: | 韦伟强.恢复性司法——构建和谐社会在刑事惩罚性教育方面的有益尝试[J].社会科学家,2007,12(6):163-166. |
| |
作者姓名: | 韦伟强 |
| |
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上海,200062 |
| |
摘 要: |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减少犯罪,实现人与人之间关系及社会关系的和谐。如何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更加有效地促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减少犯罪,是司法工作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恢复性司法对此进行了新的尝试。本文从恢复性司法之特征出发,阐明刑事司法观念的变迁和恢复性司法在轻罪尤其是青少年轻罪的惩罚性教育中的优势作用及不足,提出恢复性司法试行、推广的条件、方式和措施,力求用恢复性司法的刑事政策来解决青少年犯罪日益严重的问题。
|
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恢复性司法 青少年犯罪 刑事司法观念 社区矫正 |
文章编号: | 1002-3240(2007)06-0163-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10月16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