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利益保护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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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祖全.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利益保护研究[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5(2):64-67,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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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祖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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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湖南,常德,4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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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变动中与交易财产有着关联利益的非交易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同样影响交易安全。因而,建立一种以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理论为核心的非交易当事人利益保护机制,以物权合意及公示完成作为物权变动的判断标准,弥补单纯采纳公示公信原则的不足,并吸收善意取得制度的合理内核,用客观推断的办法来证明第三人主观上的善意或者恶意,以推定之善意为原则,以原权利人举证之恶意为例外,在物权变动制度中建立起三种制度协力共存的第三人利益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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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变动 第三人 公示公信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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