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欧洲国家继续工程教育的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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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D.莎发提,王佳.几个欧洲国家继续工程教育的比较研究[J].才智.人事人才,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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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D.莎发提 王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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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D.莎发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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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欧洲国家继续教育的法规建设在英、法、德、意、荷、西班牙六国中,尽管有的国家有“继续教育法”,有的有“职业培训法”,或者是想完善有关继续教育方面的法律,但没有一个国家有法国那样健全的继续教育法规。大多数国家的法律确立了继续教育的原则或规定了国家、地方和企业三者间应分担的职责和义务;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继续教育工作基本上由大学来完成;只有法国对所有企业的继续教育经费的多少作了明确规定,其他五国则没有。 1.企业的资金预算和资金筹措我们所选六个国家的基本法都规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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