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文选·咏怀诗注》中的旧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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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溯.李善《文选·咏怀诗注》中的旧注问题[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1,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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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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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文学院,南京,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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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0&2D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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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朝学者颜延之和沈约都曾注释过阮籍的《咏怀诗》,《文选》收录《咏怀》十七首,李善为这组诗作注时,即以颜、沈旧注为基础而稍加补充。按照《文选注》对采用旧注的体例规定,《咏怀》十七首每句文下按颜、沈、李的顺序出注,颜注不题注家,沈注题沈曰,李注题善曰,三家注文条序井然,各不相混。宋人合并李善注和五臣注时,误将不署名注当作善注,在这些注文前都补题善曰。这个错误直接导致了后世对《咏怀诗》颜注面貌的认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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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阮籍《咏怀诗》 李善《文选注》 颜延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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