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传统衙署法律文化引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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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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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衙署和现代法律文化能够产生交集,源于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深刻的政治文化传统,即刑名司法是地方行政的应有之义,由此赋予地方各级主官及其衙署多种复合法律功能,几乎涵括了当代中国司法系统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局的职能,并充分体现在衙署建筑中。河南衙署建筑蕴含了中国传统司法之亲民、教化和息讼的三大基本价值追求,衙署建筑体现出中国古代社会礼制传统,如面南背北、居中而治、前朝后寝、左文右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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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衙署 法律文化 河南 |
Research on the Traditional Yamen Legal Culture of Henan Provin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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