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罗尔斯差异原则的批判——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正义观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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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元叶,闵军.对罗尔斯差异原则的批判——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正义观为视角[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3):9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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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元叶 闵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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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经济法律系,福建福清,350300 2.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陕西西安,7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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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2B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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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探究罗尔斯差异原则的主要内涵,对其所主张的自由和权利观点进行剖析。分析认为:差异原则仅仅着重劳动产品的分配,并不考虑劳动生产过程的自由和民主;他对基本权利进行区分,进而把对生产资料的权利作为非基本权利,这在主张人类的自由和尊严首先要扎根于人类劳动生产活动之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看来,它丧失了作为指导人类最基本的劳动生产实践的规范价值;差异原则作为一种正义观在实践上仍然是形式的,而不是实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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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历史唯物主义 罗尔斯 劳动过程自由 差异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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