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户齐名与成文法产生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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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莉.编户齐名与成文法产生之关系[J].才智.人事人才,20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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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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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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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元前536年,子产以全民为对象整顿户籍和田籍,《左传》云:“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体洫,庐井有伍”,五年后“作丘赋”,修订赋役,普遍征兵,两年后“铸刑书”,公开承认人民的法律地位,这是编户齐民的法律,也是中国成文法的开端。随后,邓析在“铸刑鼎”基础上补充修订了《竹刑》,晋国也仿照郑国“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魏国李悝编定《法经》,秦商鞅变法颁行《秦律》……这一时期各国先后实行变法,制定成文法并将其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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