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改判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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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盛焕炜,车军.民事再审改判初探[J].社会科学,2001(11):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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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焕炜 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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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上海,2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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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民事再审改判是指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民事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以后 ,对于有错误的原裁判予以变更的审判形式。根据改判是否将原裁决的实体内容加以改变 ,可以将再审改判分为形式性改判和实质性改判两类 ,撤消原裁判并发回重审属于形式性改判 ,撤消原裁判并直接改判属于实质性改判。民事再审改判 ,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 ,一般按照民事再审案件适用原审程序的原则操作 ,即再审的民事案件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一审法院作出的 ,就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如果再审的案件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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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robe into the Civil Judgement and Re-Jud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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