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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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北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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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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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最新国际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协议所设定的一般保护原则及例外规定,对完善各成员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体系。关于国际贸易中地理标志的严格保护与我国对地理标志的松散保护形成鲜明反差。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宜坚持以商标法为主,其他相关法律为辅的立法模式,明确地理标志管理和保护机制,对地理标志进行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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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TRIPS协议 地理标志 知识产权 制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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