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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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汉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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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河南南阳,47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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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本科教学应当高度重视实践性教学,但是,由于主客观等原因,法学本科的实践教学还存在着缺乏科学性,没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活动的时间少,内容形式单调乏味;既缺乏师资,又缺乏教学仪器设备;具有自发性,缺乏显式要求和标准等问题。为适应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需要,在更新法学本科教育理念的同时,还必须把实践教学强制性地纳入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方案;要培养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要建设好校内的专业实践中心和校外的专业实践基地;要规划和建设一批适用的实践教学大纲和教材;要结合不同学习阶段制定和规划实践教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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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 实践教学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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