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认识 |
| |
引用本文: | 李建刚.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认识[J].大庆社会科学,2014(6). |
| |
作者姓名: | 李建刚 |
| |
作者单位: | 大庆市工信委,黑龙江大庆,163002 |
| |
摘 要: | 党的四中全会《决定》划出了法治政府的鲜明底线:"法无授权不可为。"之所以这样强调是因为现行的社会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有太多的"法无授权乱作为"。《决定》对滥用公权力的限制有三个鲜明的导向:法制社会建设需求的导向,现行法制体制和机制的问题导向,先易后难、尽力而为的务实导向。如何保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有效落实,决定具体从七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
关 键 词: | 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无授权乱作为表现 滥用公权力限制导向 保障落实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