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资源财产权的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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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旭霞,胡小伟.遗传资源财产权的经济学分析[J].广西社会科学,2008(6):7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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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旭霞 胡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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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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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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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物多样性公约》与《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是目前规范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最重要的两大国际性法律文件,《生物多样性公约》确定了遗传资源的主权原则,《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确认了农民权的原则,但它们均未授予国家对遗传资源的财产权。这使得遗传资源在获取与惠益分享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寻租成本以及保护成本过高。因此,应通过制度创新,确立遗传资源财产权来保护遗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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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遗传资源财产权 CBD ITPGR 成本 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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