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谐教育,实现教育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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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丽.发展和谐教育,实现教育公平[J].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2008,2(2):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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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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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发展战略研究所,天津30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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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之一。发展多种教育形式,培育多元教育主体是和谐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多元教育主体演进历程呈现出与主导教育的博弈。表现为竞争与共生。这种竞争与共生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即社会资本吸纳与运用、政府规制与服务与教育组织群的自发展能力。要发挥多元教育主体在社会教育公平实现中的作用。促进多种教育形势发展必须充分动员并吸纳社会资本,提升教育的社会公信力:必须加大政府政策与制度供给扶持力度,营造科学和谐的宏观环境;教育组织群内部也要处理好竞争与共生的关系,实现科学、和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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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教育公平 教育政策 服务型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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