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民族自治地方各族干部在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引用本文:刘绍川.论民族自治地方各族干部在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地位和作用[J].云南社会科学,1984(5).
作者姓名:刘绍川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3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发令予以公布,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继承和发扬共同缔造祖国的历史传统,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加速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发展,逐步达到各民族在事实上的平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