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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人之“德”为“明德”论——兼论殷周之“德”的区别
引用本文:孙董霞.周人之“德”为“明德”论——兼论殷周之“德”的区别[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1-8.
作者姓名:孙董霞
作者单位:兰州文理学院文学院;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7批面上资助项目(2015M572004);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2014B-112)
摘    要:"德"的原始观念来源于人们对"效能"和"能力"崇拜,是古代君王通过"巡省"方式树立自己的权威和影响力的反映。"德"字之初义就是"政治控驭能力和权威影响力",这种观念大概产生于部族联合体的尧舜禹时代,所以"德"不是周人的首创,周人只是提出了不同于商人的"明德"观念,以"帝迁明德"为自己的政治合法性依据。"德"作为政治控驭能力的代称包括"刚克"和"柔克"两种手段,作为"刚克"手段的刑罚也是原始"德"含义的一个方面。与周人的"明德"观念相一致,"明刑"、"明罚"思想也是周人"明德"观念的衍生思想。

关 键 词:周朝  “明德”  “帝迁明德”  “明刑”  “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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