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概念笔谈:民生概念政治范畴性质的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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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旭东.“民生”概念笔谈:民生概念政治范畴性质的确认[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2):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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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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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徐旭东(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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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现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而把发展成果落实为民生的内容,则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事情,它涉及到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伟大成果由谁享用,我们党如何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问题的重大性和严肃性,在经历了近30年的改革发展以后,突出地显现了出来。从理论指导实践的角度来说,我们对民生概念还缺乏深入的研究和界说,认识上仍然有许多模糊之处。仔细思考一下,近些年来,虽然围绕着民生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但是仍然极少有关于民生概念的研究。总结以往的经验,我们知道,如果在理论方面,我们对概念的界定和内容的界说不够严密和准确,那么反映在社会实践指导上,就会影响工作思路的清晰度和完整度,造成工作执行中的走样和变形。该笔谈就民生概念、民生思想等问题提出了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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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生” 概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政治范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改革和发展 |
文章编号: | 1008-7699(2008)02-001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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