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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院受理不服仲裁裁决案件的管辖原则
引用本文:苏海刚,程庆红.浅析法院受理不服仲裁裁决案件的管辖原则[J].中国劳动,2001(5):35-36.
作者姓名:苏海刚  程庆红
摘    要: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体制为"一裁两审"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还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法院作出的判决才是终审判决.上述程序为我国完整意义上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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