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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区第二步改革是推行渔船股份制——北海市深海集体渔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探讨
引用本文:林超松,蔡凭根,王加仁,江国文.渔区第二步改革是推行渔船股份制——北海市深海集体渔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探讨[J].学术论坛,1989(6).
作者姓名:林超松  蔡凭根  王加仁  江国文
作者单位:广西北海市水产局 (林超松,蔡凭根,王加仁),广西北海市水产局(江国文)
摘    要:北海市海洋捕捞业,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于1980年和1982年落实了以“三定一奖”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渔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有了一些发展。但是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一大二公”经营体制,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越来越不适应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需要。当1984年渔汛欠佳,渔需物资涨价,流通领域出现“鱼贱伤渔”的时候,原来的矛盾,弊端就通通暴露出来了。据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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