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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原初事实与制度性事实
引用本文:文学平. 论原初事实与制度性事实[J].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22(6): 65-69. DOI: 10.3969/j.issn.1673-8268.2010.06.013
作者姓名:文学平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重庆,40112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体意向性与制度性事实——约翰·塞尔社会实在建构论研究(08JC720012)
摘    要:“事实”是一个重要的框架性概念。凡能够使得某陈述为真的任何东西都是事实。对事实的表达离不开陈述,但事实并不是陈述;事实也不是事物自身。原初事实是独立于人类制度而存在的事实;制度性事实的核心要素是集体意向性。集体意向性并不能为其所指向的对象增添任何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特征,它唯一增添的是地位功能,而这种地位功能又必须要有原初事实作为其载体。虽然任何事实都是客观的,但原初事实与制度性事实的客观性却有所不同。

关 键 词:事实;原初事实;集体意向性;制度性事实
收稿时间:2010-08-17

On Brute Facts and Institutional Facts
WEN Xue-ping. On Brute Facts and Institutional Facts[J].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10, 22(6): 65-69. DOI: 10.3969/j.issn.1673-8268.2010.06.013
Authors:WEN Xue-p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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