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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收到职业病诊断书 能影响工伤认定的效力吗?
作者姓名:黄卫东
摘    要:[案例]:如皋某化工公司是生产销售氧化铁黄的合资企业,王某原系该公司工人。2001年5月,该公司的合资一方香港某化工有限公司将其股权转让给合资另一方如皋某厂,由如皋某厂承担如皋某化工公司经营期间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并办理注销合资企业手续。

关 键 词:化工  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  诊断证明书  如皋市  认定  职业病  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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