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整体效应刍议——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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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文清.《行政诉讼法》整体效应刍议——法制建设系统工程之研究[J].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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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文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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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它的颁布和实施,不仅对贯彻执行宪法关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维护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等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进一步改善了我国诉讼系统的结构层次。根据系统结构决定系统性质的原则,可以说行政诉讼法使我国三大诉讼体系得以健全和完整,从而更加增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一系统工程的科学性和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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