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结合命题”何以可能?——兼评富勒的“内在道德”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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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家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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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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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振兴计划资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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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朗·富勒清楚地认识到,他与法律实证主义者之间存在严重的分歧。根本的原因在于各自的法律观不同,而两种不同法律观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法律与道德关系问题上的分歧。由此展开的争论,可归结为分离命题与结合命题之争,其核心在于是否承认法律与道德之间的逻辑必然性。富勒对此做过一套逻辑上的论证,其内在道德学说旨在克服分离命题;只不过他所借助的概念分析和模态逻辑,也是伦理自然主义者所借助的重要理论工具。这种研究,对于我们进一步理解法律和法治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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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道德 结合命题 富勒 内在道德 逻辑必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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