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翠屏居”搬迁看对国家文物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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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惠恕,任冠正.从“翠屏居”搬迁看对国家文物的保护[J].江海纵横,2007(2):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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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惠恕 任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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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上海建设党校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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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山岭侧"古徽道"上(珂田乡境内),有一座李氏宅院,叫"翠屏居",距今已有二百多年历史,是典型的皖南古民居,但是一直没有被认定为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后来在安徽天方茶叶集团的帮助下,瑞典哥德堡号仿古商船商务经理简恩·瑞德克2006年6月1日在石台县考察期间,与"翠屏居"房主李益坤达成协议,准备以20万元买下,于8月初整体搬迁到瑞典哥德堡市,辟为茶室。当房主计划将"翠屏居"卖到国外时,石台县政府部门没有出面制止,也没有对民居进行文物价值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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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物价值 国家保护 搬迁 《人民日报》 《新华每日电讯》 新闻媒体 《浙江日报》 上海东方卫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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