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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与“法哲学”关系之管见
引用本文:李先波,郑勇.“法理学”与“法哲学”关系之管见[J].重庆社会科学,2004(3):104-108.
作者姓名:李先波  郑勇
作者单位:[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2]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湖南长沙410081
摘    要:本文对目前学界“法理学”与“法哲学”两概念并用的由来作了简要的考察。通过对“法理学”“哲学”概念的界定,文章认为,两者在学术传统、学科归属、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四个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法哲学”与“法理学”是相互联系,且相互独立的两个学科。

关 键 词:“法理学”  “法哲学”  学术传统  学科归属  研究方法  研究范围  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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