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修改后"民事诉讼再审事由"的解析与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潘梦静,彭水兰.对修改后"民事诉讼再审事由"的解析与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8(10). |
| |
作者姓名: | 潘梦静 彭水兰 |
| |
摘 要: | 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民事诉讼再审事由做了重大的调整,由原来的5种增至15种,在内容的列举上比以往更详细,具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也更加符合民事诉讼的规律和机理.但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争议,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实质性事由的规定欠缺操作性,应进行简化和浅化;部分条款表述不够明确具体,需辅以司法解释.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再审事由 民事诉讼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