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事程序法中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
| |
引用本文: | 李正军.论中国民事程序法中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J].兰州学刊,2005(6):145-147. |
| |
作者姓名: | 李正军 |
| |
作者单位: | 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四川,成都,610072 |
| |
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作了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本身也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甚至各个解释之间也有相互矛盾之处.本文从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合同属性以及防止强制调解、诱惑调解对当事人的损害这两个角度出发,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中涉及的调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进行了系统的整理.
|
关 键 词: | 调解协议 和解协议 强制调解 诱惑调解 |
文章编号: | 1005-3492(2005)06-0145-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6月2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