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法上的役权——以《美国财产法第三次重述:役权》为中心 |
| |
作者姓名: | 耿卓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商研究》编辑部,湖北武汉,430073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项目 |
| |
摘 要: | 役权是传统大陆法系物权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英美财产法上也占有重要地位。遗憾的是,学界对英美财产法上的役权制度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因此亟须进行深入研究。在美国,作为私益限制的役权变得越来越重要,主要分为三类,即地役权、不动产契据权和衡平地役权。《美国财产法第三次重述:役权》就是英美财产法上役权制度的集中规定和体现。《美国财产法第三次重述:役权》对传统役权制度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简化和明晰化,其规定体现了役权的发展趋势。相关的具体制度设计对我国不无借鉴意义。
|
关 键 词: | 役权 地役权 不动产契据权 获益权 法律重述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