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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的发展传承对检察文化的启示
引用本文:蔡博,孙春德.孝文化的发展传承对检察文化的启示[J].淄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43-48.
作者姓名:蔡博  孙春德
作者单位: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山东淄博255200
摘    要:检察文化只有与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相融合,才能形成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孝文化是淄博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一种,淄博检察文化建设应当从传统孝文化中汲取营养、获取道德支持。但是传统孝文化具有两面性:精髓与糟粕共存,应取其精髓、去其糟粕。传统孝文化的精髓包括善事父母、做人之本、博爱为民、忠诚国家等,这与检察文化的内涵或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在从传统孝文化精髓汲取营养过程中,应当警惕传统孝文化的糟粕包括治国之术、愚忠愚孝、麻痹意识等对检察文化的污染。而且“孝”的形成机制对于检察文化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 键 词:孝道  孝文化  检察文化  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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