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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改中落实离休干部两个待遇的思考
引用本文:武丽霞.企改中落实离休干部两个待遇的思考[J].山西老年,1998(5).
作者姓名:武丽霞
摘    要:离休干部是我国干部群体中的一个特殊阶层。他们的特殊所在一句话就是为新中国的诞生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两个待遇”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提出的,但背景则是我国刚刚开始实行干部离退休制度。当时处在领导岗位上的老同志都经过了长期血与火的考验,因形势发展需要,他们要陆续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鉴于此,对离职休养的干部实行“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19年的实践证明了“两个待遇”不但保障了离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尊老敬老的社会美德,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干部新老交替的进程,为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是不是“两个待遇”过时了?离休干部可以不提了?笔者认为恰恰相反。首先,离休干部由他们的历史功绩决定了他们是我们国家的一笔宝贵财富。他们不但为建立新中国流血流汗,也为建设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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