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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义场义位的配价研究
作者姓名:邱震强
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湖南 长沙,410022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五灯会元》训诂研究(13YBA014)
摘    要:主要依据商务印书馆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对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胡裕树主编的《现代汉语》、张斌主编的《新编现代汉语》、邢福义主编的《现代汉语》、杨润陆编的《现代汉语》、唐朝阔、王群生主编的《现代汉语》等6部高校教材中所收同义词的配价情况进行穷尽性研究,得出结论:两个或以上义位的本体和本体之间、本体和变体之间、变体和变体之间,均可构成同义义场。因此,我们研究同义义场,应该明确是此义位的哪个体与彼义位的哪个体构成同义义场。词性不同的各个词,不能构成同义义场,因为在语义领域,它们的主要语义特征不同。无论是哪一种同义义场,属于同一同义义场的各个义位的本体或变体,它们的配价都是相同的。

关 键 词:同义义场  义位  本体  变体  配价
收稿时间: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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