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收视率调查公司样本户数据的商业秘密保护——对国内首例干扰样本户信息案件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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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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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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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对国内首起收视率数据侵权案件分析的基础上,对此类特殊经营信息的认定与保护提出法律建议;认为商业秘密的本质是信息,包含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相对而言,技术信息比较硬,更容易被理解和保护,而经营信息比较软,往往难以界定,保护起来也更加困难;针对于从事媒体的收视率调查公司而言,其提供的调查数据就是其主营业务的产品,以数据所包含的信息为媒体提供服务,获得相应的报酬;该信息是生产要素、主导产品和企业财产,同时也属于商业秘密,应当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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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收视率调查 样本户数据 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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