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自由意志与社会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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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明华.实践活动、自由意志与社会规律[J].广东社会科学,19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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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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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社会运动是具有两重性历史过程.一方面,它是自然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是在人们的不知不觉中完成的.它只服从必然性的规律,而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因而它对于人来说是一种自在的运动.这个过程确定地显示了社会运动的合规律性与必然性.可是,社会运动的自然历史过程,与自然物质的自然历史过程截然不同,它的客观性是建立在主体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的,这种实践活动又是由包括目的要素在内的主观意志的驱使而产生的;主体是社会运动的载体,因此,另一方面,社会运动又是主体的运动过程,它具有主体性,并从而具有合目的性与合理性.社会规律正是通过人的合目的性活动而表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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