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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
作者姓名:陈龙业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
学生伤害案件名称以学生伤害事故为佳;该事故仅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受到伤害的情形;侵权法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规制的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而不论其成年与否,学校的范围不应限于中小学、幼儿园,无论公立学校还是私立学校,对学生都负有安全保护义务。

关 键 词:学生伤害事故  学生  学校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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