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调的村委会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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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友龙!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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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弹指一挥间,10年过去了,广大农民依据这部法律,选举自己的“当家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为中国农村民主政治写下了浓彩的一笔。在此基础上,九届全国人大于98年11月4日通过了修改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该说,广大农民正依据这部法律,依法选举出自己的“当家人”,民主选举“村官”,成了中国乡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然而,由于法制意识淡薄等原因,村委会选举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些走“调”的选举是──“贿赂式”选举这种选举,被选举人以金钱为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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