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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主体哲学论要
引用本文:董平.王阳明主体哲学论要[J].浙江学刊,1988(5).
作者姓名:董平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摘    要:从哲学方法上来看,汉代强大的集权制政体虽然实现了经济上的繁荣,但是同时却造成了思想上的贫乏,充满睿智的先秦学术的创造性被扼杀了,“经学”取代了百家争鸣的诸子学术,注经的时代取代了理论创造的时代。这种对经典进行诠释,并且遵循着“注不破经,疏不破注”的规矩的学术方法,就成为汉代以后学术研究的基本方法。虽然传统上一般认为有“汉学”与“宋学”的对立,但是就研究方法而言,“宋学”并没有超越“汉学”,“宋学”用的主要方法仍然是以章句、训诂为主干的“汉学”方法。只有陆九渊曾提出过“六经皆我注脚”的宏论,而真正贯彻了陆九渊这一精神的则是王阳明。顾宪成在《小心斋札记》卷三中说:“当士人桎梏于训诂词章之间,骤而闻良知之说,一时心同俱醒,况若拨云雾而见白日,岂不快哉!”正是对于“训访词章”之研究方法的突破,使王阳明的哲学体系呈现出崭新的面貌,宣告了理学方法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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