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精神在海南自贸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贯彻研究——以《民法典》的实施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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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唱 郑显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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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大学法学院;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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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路径及法治保障研究”(18ZDA156)、海南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中私法贯彻研究”(KYQD〔SK〕1902)、海南省社科规划课题“建设自由贸易港特色的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民法支撑研究”HNSK(YB)20-01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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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已有的三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主要以权力为导向。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海南自贸港特色的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决定了其建设中需增强权利导向。民法精神在我国有着扎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和实践基础,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民法精神的贯彻包括三方面:制度构建中"生态"和"文明"并重;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政府的竞争中立、秉承谦抑和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体现《民法典》的商法特性,落实民事权利的平等保护,保障原住民民事权益,实现民法典对环境侵权受害者的有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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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精神 《民法典》实施 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海南自由贸易港 环境侵权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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