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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本人档案的知情权
作者姓名:郭春镇  赵耀彤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28;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
知情权是复合性权利,其范围已从传统的公法领域扩展到私法领域中主体地位不平等的部分。本人档案与本人的程序性权利乃至实体性权利关系重大,当事人对其一无所知将导致其权利被侵犯。现在我们实行的不让当事人知情的档案管理制度其实是没有合法性依据的,其显然也违反程序正义的原则。

关 键 词:知情权  档案  复合性权利
文章编号:1002-3240(2005)06-0090-03
修稿时间:200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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