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与团结——论哈贝马斯的话语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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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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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政治与教育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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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贝马斯的话语伦理学一方面追求普遍主义的"正义",恢复道德规范的有效性,同时又给予个体足够的关注。哈贝马斯的正义是包容他者的正义,其自身包含了正义的他者——团结。正义与团结构成了哈贝马斯话语伦理学的双重特性,但这一特性受到了霍内特和后现代学者的质疑。在他们看来,普遍的语用规则不可能真正关涉到主体的真实感受,因而也不可能真正包容他者,在哈贝马斯那里正义与团结并没有真正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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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哈贝马斯 话语伦理学 正义 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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