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尊重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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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榕娜.论“尊重的教育”[J].福州大学学报,2006,20(3):9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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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榕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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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榕娜(福建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福建,福州,3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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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是传承前人既有知识的活动,教育推动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学校管理中,劳动者和劳动对象,教师和学生都是人,都有人的尊严,都应当享有人格的基本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学校教育和管理应"以人为本",相互尊重,平行关系中应"公平",非平行关系中应"平等",营造尊重人的整个校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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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尊重的教育" 管理 以人为本 公平 平等 |
文章编号: | 1002-3321(2006)03-0090-04 |
修稿时间: | 2006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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